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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半年自考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和課程免考工作安排
2013年上半年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和
課程免考工作安排
2013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和課程免考工作即將啟動,為規(guī)范和加強管理,確保辦理結果真實準確,現將本次業(yè)務工作辦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和課程免考工作實行網上申請辦理和非網上申請辦理的兩種模式。有關網上申請辦理的相關規(guī)定、數據標準、操作規(guī)范等將在3月初的系統(tǒng)培訓會上另行通知。本次網上申請辦理的試點單位為:武漢大學、華中農業(yè)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北工業(yè)大學、武漢紡織大學、湖北第二師范學院、荊州市自考辦。
二、非網上申請辦理工作安排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報考我省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業(yè)且已取得國民教育序列??疲耙陨希┊厴I(yè)證書的考生。
2.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報讀我省自學考試專業(yè)且已經參加過一次全國課程統(tǒng)考(不論是否合格)的考生。
(二)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申報材料
1.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自學考試準考證復印件;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應按照要求提供材料:
(1)1991年以后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應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該表由考生本人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系統(tǒng)下載打印。
(2)對于取得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含軍事院校頒發(fā)學歷)、但不能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包括1991年以前或以后),應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該報告由考生本人向“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及其代理機構申請認證,由于認證周期較長,考生須提前向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申請。
(3)對于已經取得湖北省自考委頒發(fā)的自學考試??苹虮究飘厴I(yè)證書的考生,可提供湖北省自考委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認定書》(辦理地點: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大廳,武漢市武昌區(qū)東湖路147號,咨詢電話027-68880351、68880352、68880353,節(jié)假日除外),也可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對于取得國民教育序列本、專科畢業(yè)證書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申請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時可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對于用國外學歷、港澳臺學歷、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申請辦理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的考生須提前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認證。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均附有真?zhèn)悟炞C碼,省教育考試院將使用該驗證碼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系統(tǒng)驗證學籍或學歷的真?zhèn)?,由于該驗證碼僅有30天有效期,因此請考生和單位務必在有效期內提交材料。
(三)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報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一式二份;
2.自學考試準考證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原件;備注:市(州)、縣(市)、區(qū)自考辦、行業(yè)委托開考部門、主考學校、學習服務中心經確認考生個人信息與申請信息一致后,可只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集中辦理。
4.作為課程免考審核依據的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書包括: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證書、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CET4、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CET6、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PETS、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NCRE等;
5.申請用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證書免考自學考試課程的還需提供畢業(yè)證書頒發(fā)單位成績表(成績表必須完整體現考生姓名、學校、課程成績等,并且要有經辦人簽字,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學歷證明材料的其中一項。
6.不受理普通高校在籍學生使用成績單申請免考自學考試課程。
(四)受理和審核流程、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1.辦理流程:
(1)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辦理流程:考生或單位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材料送至省自考辦指定地點審批辦理。
(2)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流程:考生個人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自學考試報名所在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經其初審確認蓋章后,將材料送至省自考辦指定地點審批辦理。單位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受理考生個人申請材料,并審查確認蓋章后,集中報省自考辦指定地點審批辦理。
(3)原則上不受理個人申請,確因需要受理的,由報名所在地自考辦向省自考辦說明原委。
2.辦理時間:
(1)自2013年起,我省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資格認定與課程免考時間同步,6月和12月不再受理。
(2)考生個人辦理起止時間:2013年3月4-31日(節(jié)假日除外),市(州)、縣(市)、區(qū)自考辦,主考學校,行業(yè)委托開考部門,學習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起止時間:2013年4月1-30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辦理地點:
武漢市武昌區(qū)友誼大道學院路12號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沙湖考試基地3號樓一樓大廳(湖北大學旁)。乘車路線:武昌,543、573、811;漢陽,554;青山,215;漢口,802,到“航海學院”站下車即可。咨詢電話:027-51867660、68880241。
本次工作安排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airpettransport.com)上向社會公告,并通過QQ群和電子郵件電傳相關單位,不再另行發(fā)文。請各單位按照此通知要求做好工作安排。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
2013年2月25日